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

新聞台141:記者與名片

名正肅,我的名字恭肅列在正面。

記者名片,我常用作留言卡。正面,姓與名之間加個‘晩’或‘弟’;背面寫稱呼、事由、祝語,文末不署名,只寫‘名正肅’。

跑新路線的前幾個月,名片一定用很凶,慢慢就被我當留言卡了。

記者不一定要用公司名片,可以自製,加入社群或部落格二維碼,或能更有效果。

因而,公民記者無須依附媒體,可以大大方方印製貼切的名片。職銜可如‘資深公民記者’、‘獨立環保記者’,前述二維碼可連結至作品網站,取信受訪者。

公民記者名片上的職銜,略微吹牛也無妨,甚至小開玩笑如‘歐米歐推荐’。

新聞圈,我嚮往人文、自由。有些人則排外,愛批判別人是‘丐幫’。

打著記者名號招摇撞騙,或不道德或違法。違法,可糾舉法辦;不道德呢,嘿嘿嘿,很多正經八百的同業都是。

改聊舊事吧。名片,漢初叫‘謁’;劉邦還在地方混的時候,只在‘謁’上寫個‘賀錢萬’,就空手闖酒席。

那時削竹木製名片,叫‘刺’、‘名刺’。東漢有紙,但要更晚到隋唐才有‘名紙’。

漢末名士郭林宗,每次出門都有人投刺,載一車回來都可當柴燒了。南朝何思澄相反,每天晚上削竹作刺,第二天出門求訪賢達,名片總是用光。

唐代詩人數萬,打油詩的始祖張打油都留下兩首,劉魯風卻只一首:

萬卷書生劉魯風,煙波千里謁文翁。
無錢乞與韓知客,名紙生毛不為通。

公元842年,他至九江投謁刺史張又新,姓韓的守門人不幫他通報,感憤而賦此絕。張又新後來見詩,待之如門生。

明代王世貞‘觚不觚錄’引明人小說,提到一些使用名片的怪現象,我一併錄下,和同業引以為鑑:

正德中一大臣謁劉瑾刺,稱‘門下小廝’。嘉靖中一儀部謁翊國公刺,稱‘渺渺小學生’。又有自稱‘將進僕’、‘神交小子’、‘未面門生’者……

2016.0412。維基百科圖:1895年美國名片。

新聞台140:總統們

印象中,政治人物多次把‘全國性的減刑’説成‘大赦’,也真有記者不察而引述。没有讀者會赦免我們的無知,我們更無法赦免自己的不努力。

近8年總統任內,馬英九對一般受刑人都没減刑,如何樂觀期待突然赦免前任的陳水扁?而蔡英文即將接任之際,綠營‘給馬英九和解機會’的説法,反而像是道德上赦馬?

這兩者都十分好笑。但不管這些總統們了。政治組和地方組記者都可能報導這次‘赦扁’事件,大家畢竟不是司法記者,需要花點時間充電。

例如,連日相關新聞報導都是‘特赦’;但,‘大赦’不是更好,綠營不要嗎?我整理法條,和同業們一起研究。

‘憲法’第40條:總統依法行使大赦、特赦、減刑及復權之權。

叧依‘憲法’第58條,‘大赦案’也須由行政院院會通過,再提出於立法院審議。

要讓‘憲法’第40條之‘總統依法’,所以制訂了‘赦免法’。

總統依‘赦免法’所行使大赦、特赦、減刑、復權之權,概稱為赦免權。

1,大赦:已受罪刑之宣告者,其宣告為無效。未受罪刑之宣告者,其追訴權消滅。

2,特赦: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,免除其刑之執行,其情節特殊者,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。

3,減刑:受罪刑宣告之人經減刑者,減輕其所宣告之刑。

4,復權:受褫奪公權宣告之人經復權者,回復其所受褫奪之公權。

如果‘特赦’陳水扁,基本款是‘免除其刑之執行’、加值款是‘罪刑之宣告無效’。

以不精確的白話解釋,基本款是‘有罪,不必關’,加值款是‘賜你無罪’。

由於‘特赦’只針對‘受罪刑宣告之人’,它的洗淨效果不如‘大赦’。

如果‘大赦’陳水扁,没有基本款、加值款之分,一律是貴賓款:已受罪刑之宣告者,其宣告為無效;未受罪刑之宣告者,其追訴權消滅。

以不精確的白話解釋, ‘大赦’就是:已判有罪的,變無罪;其它還没判的,也都不再追究了。

因此,‘大赦’才是最徹底的赦免,行憲以來不曾有總統行使這項職權。

赦不赦扁?馬或蔡赦扁?大赦,或哪種特赦?讓我們繼續看下去!


2016.0410。維基百科圖。

新聞台139:高僧之死

‘惟覺老和尚圓寂,享壽90歲。’今天許多新聞標題這麼説;没惡意,但措詞稍有爭議。對於開山方丈之死,中台禪寺的訃告是‘世緣報謝’。

肉體生命存活的狀態下,釋迦牟尼佛30歲證得圓寂。俗世慣以‘圓寂’稱僧尼之死亡,佛教界未必樂見。

圓寂就是湼槃,是唐代玄奘法師選用的不同譯名,採‘諸德圓滿、諸惡寂滅’之意。圓是功德圓滿;寂是心地清淨,清淨寂滅是圓寂。

圓寂不是死亡,須要證得。從這個角度看,愈是對高僧,使用‘圓寂’這個措詞愈要謹慎。淨空法師便説:

“如果人死了叫圓寂,那誰不圓寂?個個都圓寂,那還用得著修嗎?”

純粹指涉肉體生命死亡,‘捨報’是佛教徒可以接受的説法,因為人的身體是受報而有,死亡即稱捨報。

惟覺捨報,一定要稱他‘圓寂’也無不可,證得何種果位就無從得知了。10多年前,我曾有緣與惟覺老和尚共進齋飯,當時怎會想到請他開示這方面的問題?

‘享壽’,這詞對一般高壽辭世者是好的,用於佛教徒也未必妥當。因為色身於俗世極苦,修行其實就是期待離苦得樂。

我也許想太多了,高僧可能不在意‘享’或‘不享’,苦也能‘享’。但從新聞寫作來看,精確是必要的。

我便再問:報導惟覺捨報,應該用‘悲慟’這類字眼嗎?

1,惟覺老和尚生平
http://www.ctworld.org.tw/chan/master.htm

2,新聞台022:忌諱
http://omeosad.blogspot.tw/2015/12/022.html?m=1

3,新聞台113:住持與方丈、和尚與尼姑
http://omeosad.blogspot.com/2016/01/113_7.html?m=1

2016.0409。百度百科圖:惟覺老和尚。

新聞台138:差強人意的記者

我很怕記者説‘報導真相’,聽了會心虚。

‘真相’是哲學層次的概念;記者如果能夠儘量周延觀察‘表象’,並且有足夠學養儘量精確描述,那就差強人意了。

先聊‘差強人意’ ,它原本是褒義詞。戰敗了,大家都情緖低落,吳漢卻已著手整備,漢光武帝劉秀讚歎他‘差強人意’。差,尚也;别人不能,他能。

即便只是引述,記者也必須理解‘語意’。像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關於‘言論自由’的談話,我比對網友謄錄的逐字稿,幾乎找不到貼近原意的報導。

http://www.wetalk.tw/thread-47009-1-1.html

柯文哲講話是‘跳動’的,但他思維仍是‘科學’的,應該不妨礙記者的理解。

假設没有惡意,報導卻扭曲了,那就是記者和編輯的能力問題。

例如,那天他提到‘過度言論自由’,也提到‘台灣最不缺謡言’。他不知道談話的不周延,記者和編輯不能不知道,更不能形成諸如‘過度言論自由後遺症~台灣最不缺謡言’的結論。

言論既然‘自由’,就不會‘過度’。所謂‘言論自由’,是指不應該有刑法上的罪,被告誹謗頂多民事賠償。

其次,‘最’字很危險,它常限制‘客觀’。

前陣子有篇新聞人的好文章,談馬英九與書展。當我讀到‘他個性最大的問題’時,只能嘆氣。

我所認知的記者,通常没有能力綜合描述人性,又哪能精準理解馬英九個性的所有問題,以便挑出最大問題?

我們當記者,要謙虚。我們通常不知道真相或完整的事實,如果連描述表象或部分事實的能力都不足,别説褒義,就連貶義的‘差強人意’都不夠格。

2016.0408。維基百科圖:柯文哲。

新聞台137:領導台灣16年,記者下台一鞠躬


16年過去,‘記者們’終於將要退出台灣最高領導階層了。

先講即將卸任的馬英九總統。他聲稱,就讀大安初中時寫過自傳,立志當記者。

他説,是看西洋電影有記者偵破謀殺案,起了當記者的心,後來反省,或許是想當偵探。

但廣義來講,馬英九當過記者。

政敵指控,他在美國哈佛大學讀書時,曾服務於國民黨的刊物‘波士頓通訊’。這些關於‘職業學生’的指控,内容包括他曾拍照、寫稿。

馬英九的前任陳水扁,雖然不曾有過真正的採訪,但他領過‘實習記者證’。

和馬英九一樣,陳水扁自稱年輕時立志當記者,更説總統退休後想當記者。於是,2003年9月1日記者節當天,總統府記者聯誼會給他‘實習記者證’。

有了記者證,陳水扁如魚得水,隔年當選連任,貪腐惡名隨之而來。

副總統中,除了蕭萬長和新聞界没瓜葛,呂秀蓮和吳敦義都真正當過記者。

呂秀蓮自稱,大學畢業曾當了6個月記者,主跑外交。有的報導説是3個月,但没提及她所服務的是哪家媒體。

她也曾為‘中國時報’、‘台灣時報’專欄寫稿,算是主筆群之一。即便副總統卸任,她也和新聞界過從甚密。

她創辦‘玉山週報’,2010年更以媒體身分,進入總統府‘採訪’馬英九,毫無疑問是高層記者。

吳敦義是直接從新聞界轉入政界。他先是‘中國時報’市政組記者,採訪駐點是台北市,後來當了台北市議員、南投縣長、高雄市長、立法委員、行政院長、副總統。

對於這位‘前同業’,記者們的評價其實不差,畢竟他曾經真正在基層採訪,能從第四權的角度檢視行政和立法。

熟悉政界的‘新頭殼’資深新聞人‘鄭方行’,曾撰文提及吳敦義當記者時,就立志當副總統。

為什麽是副總統,而不是總統?鄭方行説,因為那年代以為總統一定姓蔣。

2016.0406。維基圖:總統府。

新聞台136:上公有記者

1,若是,則足下不過為新聞記者中之一乞兒、一行竊者而己,竟敢廁身於當世著作之林耶! (1903年5月,大陸報)

2,他在新聞界上也創造了不少的模式;至少他還是中國近代最好的、最偉大的一位新聞記者。(1929年2月,小説月報,鄭振鐸)

這兩段文字講的是同一人:梁啓超。我們當記者,千萬要‘寵辱不驚’:被捧,别驕傲;被駡,笑一笑。

緯來日本台近日播‘花燃’,講明治維新前的日本。我為了查證‘記者’一詞由來,在網路略讀的黄遵憲‘日本國志’,正有許多他對明治維新的觀察。

我老眼昏花,找不到‘日本國志’關於‘記者’的描述,但因線頭來自中國的學術論文,姑且相信黄遵憲就是近代第一個使用‘記者’這名詞的。

黄遵憲晚清曾任駐日公使館參贊,因為他是大詩人,日本文學界很多人請他指教漢文詩,他也有機會透過他們觀察明治維新,吸收了一些日本對西方事物的漢文名詞,可能包括‘記者’。

黄遵憲後來改派駐美,1890年寫成‘日本國志’。再過幾年,他鼓勵梁啓超辦報,並且接觸日本新派漢文詩。

梁啓超在‘新民叢報’發表文章,不自覺間模仿了日人德富蘇峰的文體,所以才引來文首的譏評。駡他的‘大陸報’文章,作者署名‘新民之舊友’,也許還是他的‘新民叢報’老同事。

晚清已有不少報社,記者原稱‘訪員’,據信黄遵憲和梁啓超都已引進‘記者’一詞。但有人主張,遲至1905年,上海‘申報’才在報紙上,以‘記者’代稱‘訪員’。

至於細節,和黄遵憲、梁啓超與新聞界的關係,三者都是大題目,有興趣的同業請另尋幽探勝,我要改聊杜甫了。

安史之亂後,杜甫全家輾轉流離到了成都,靠當地長官嚴武幫忙,在浣花溪畔建了草堂棲身,過了幾年清苦但安穩的日子。

稱杜甫為‘杜工部’,就是嚴武向皇帝荐舉他為‘工部員外郎’。尚書如部長、侍郎如次長、郎中如司長;員外郎論起來約是科長,但也有薪水、職等比照郎中的。

杜甫只是占缺,不必到長安上班,薪水也有限。公元765年嚴武死了,杜甫也離開成都,往重慶方向移動,開始人生最後的漂泊。在雲安,他的長詩‘客堂’有這樣的句子:

上公有記者,
累奏資薄祿。

清代仇兆鰲‘杜詩詳註’:“嚴武曾封鄭國公,故曰上公。記,謂記念舊交。”下句,就是講嚴武幫他當了官,可以領些微薄的薪水。

杜甫是‘詩史’,以詩報導。這最早出現的‘記者’,他不是講我們這些記者,但也是。

我們念情,對世情念念不忘,和杜甫一樣;所以當了記者。

2016.0404。維基圖。

新聞台135:稿費

記者應該認識鄭譯,因為他確立了稿費制度。

他其實是個痞子,年輕和楊堅同學,彼此在政治上扶持。楊堅當了隋文帝,他的官職時大時小,和他三番兩次出事有關。

某日,隋文帝又要讓他當高官,當場要内史令寫任命狀,宰相高熲調戲説是‘毛筆太乾’。鄭譯説他為官清廉,没錢‘潤筆’;隋文帝大笑。

此事見載於‘隋書’,是正史。鄭譯當然不清廉,所以隋文帝才大笑,但他的‘潤筆’説,至少在唐宋衍為慣例,官員升任新職都會饋贈起草詔書者。

潤筆,因此就是稿費。

以文字記者為例,每個月有固定薪資,工作內容就是採訪新聞兼撰稿,這部分的稿件是‘報導’,没有稿費。

‘報導’之外,人物專訪、側寫、評論都有稿費。文字記者有時也拍發相片,如果見刊,同樣有稿費。

由於已有薪水,報社給記者的稿費向來不高,每個月能有正薪的五分之一就不錯了。但也有很能拍照或寫特稿的記者,稿費可達兩三萬元。

記者的稿費通常不隨薪資,而是另外給付;據説,這是滿足記者們對於‘私房錢’的需求。

三十年前我曾得知,某位新聞前輩過世,辦公桌抽屜竟有大叠稿費單和鈔票。大家心知肚明,稿費至少可以拿來消夜、喝點小酒。

王維在長安任官,有人敲門要送禮,他從屋内高聲説:“大作家在隔壁。”

王維隔壁住的是王璵,愛幫富貴人家寫碑銘或捧場文章,賺錢兼賺名聲,還當上宰相。唐代稿費賺最多的,當然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愈。

‘潤筆’是稿費,所饋贈的財物統稱‘人事’。皇帝常叫韓愈替功臣寫碑文,對方家族就給韓愈送‘人事’,他也一本正經,上書皇帝請示可不可以收。

韓愈稿費賺到飽,在長安蛋黄區建‘城南别墅’ 。有個狂傲詩人叫劉叉,吃喝韓愈一陣子,還自取黄金數斤走人,放話説:「此諛墓中人所得,不若與劉君為壽。」白話就是韓愈捧死人賺錢。

記者,就是不能也不該賺很多錢。薪水之外,稿費其實也没什麽好指望的。

2016.0403。

新聞台134:躋身小英政府的4種方法

‘乾卦’初九的‘潛龍勿用’,作為易經第一卦第一爻,真是大有玄機,可供鑽營求謀新政府官職者參考。

話説東漢馬略,17歲起閉室讀書,9年不出,3日一食,續命而已,鄉里謂之‘潛龍’。30歲那年拜見桓帝,只説一句話,就當上了光州刺史。

馬略對著皇帝説:“我,賢人也。”與新政府夙無淵源者,因此也可以鼓起勇氣,對小英總統,或組閣中的林全這麼説。

這招呢,就是‘潛龍勿用’。反正‘乾卦’九二爻開始一路升官發財,到上九‘亢龍有悔’再稍加警惕。馬略後來也辭官;唐代李亢‘獨異記’説他棄官入海,惡蟲猛獸悉避路。

如果本來就在小英陣營,但不是第一線人物,謀官就另有策略。唐代盧藏用創了這招,一代女皇武則天照樣上當。

盧藏用考上進士遲無官職,隱居京師附近的終南山,學道賺得清名,終獲武則天授官。

道士司馬承楨後被唐玄宗召至長安,仍執意歸隱天台山。盧藏用指終南山説:“這裡就不錯,何必求遠?”司馬答道:“仕宦捷徑耳!”

這是成語‘終南捷徑’的由來。這招,適用於小英陣營的非核心人物,但也不能太外圍,關鍵詞是‘視線之内’。

如果不想主動,又不想假惺惺,那就只能期待林全是個狄仁傑了。

狄仁傑是武則天最倚重的宰相;‘資治通鑑’:“或謂仁傑曰:天下桃李,悉在公門矣。仁傑曰:薦賢為國,非為私也。”

這又是另一個成語‘桃李滿天下’,適用於所謂的‘英派’。

果若林全向狄仁傑看齊,努力為小英拉攏人才,那就是公共知識分子、文化人等英派鼓號手的出頭天。

最後,我必須鼓舞‘反英陣營’的士氣。

劉邦的大漢天下底定,先封了一批大功臣,但也殺了一批敵營人士。剩下的不知自己前途,人心浮動,政局不穩。

劉邦問計;張良説,挑個你最厭惡的,讓他當大官。劉邦從張良言, 先封雍齒為什邡侯, 於是諸將皆喜曰: 雍齒尚侯, 吾屬無患矣。

雍齒和劉邦是同鄕,隨他起義,多數時候卻倒向包括項羽等敵營。劉邦也想殺他,終究封侯以安定人心,這就是帝王學。

所以,國民黨王金平如任海基會董事長,我不意外。又,民進黨蘇貞昌如果有所際遇,我也不會意
外。

2016.0327。維基百科圖:蔡英文

新聞台133:柯文哲,學中醫

媒體連日猛K台北市長柯文哲,記者天天堵麥,回頭批他愛作秀。有些報導如‘網路人氣大幅下滑’,我相信;有些如‘常出國、多花錢’,我就冷笑了。

柯文哲‘常出國、多花錢’是事實,但他可能不是‘貪出國、亂花錢’。媒體報導真相,但只是真相的一部分,甚或是扭曲的真相。

我很難不注意到某家電視台。它幾乎天天K柯,包括報導市政府員工的各種抱怨,手法老道。

要知,街訪‘大家談’向來危險,因為它樣本極少,無法確知什麽是‘多數意見’。媒體如果又有心操作,5~l0%就可放大成50%的反對意見。

媒體不能吹捧政治人物,更應該嚴厲批判政府,但要避免心存惡意。

柯文哲是政治素人,更兼狂傲白目,本就不會是成熟穩重的領導者。他又以改革者姿態,進入市政府領導被改革者,施政怎麽可能順利?

但台北市民選了條件不佳的他,一定有某些特别的原因,特定媒體對他心存惡意就罷了,我們當記者的要偷偷體察。

我們不允許柯文哲辜負台北市民,但也不能讓特定媒體對他快意恩仇,擰了台北市民期待改革的心。

我愛舉1989年的例子。那年年底,民進黨首次在幾個縣市執政,没人才、没團隊,首長自己也生嫩,媒體配合國民黨的公務體系,一片駡聲。

那些‘民主縣市長聯盟’成員,媒體形象比現今柯P惡劣數倍,但他們仍然推動改革,硬是一國兩制強推‘週休二日’ 。

我不是柯粉,但和諸多政治人物比較,確實喜歡他多些,甚至比小英多,應和他的率直、善良有關。

至於他的施政能力,我一直不看好。

因為他可能以為醫生是高等人種,既然有左右生死的能力,就有替人選擇生活模式的權力。

‘説文解字’説,醫,治病工也。殹,是惡姿;醫之性然,得酒而使,故從酉。另一説:殹,病聲;酒所以治病也。

所以,原始醫生没什麼了不起,懂得以酒治病而已,我也很會。

我是昨天寫文章查明代謝肇淛‘五雜俎’,看到他以下一段文字,起了談論柯文哲的念頭;柯P,就是太屁了,施政請切忌妄而輕試,它足以殺人啊:

夫醫者,意也。以意取效,豈必視方哉?然須博通物性,妙解脈理,而後以意行之,不則妄而輕試,足以殺人而已。

2016.0325。維基百科圖:柯文哲。

新聞台132:讀者火大了

“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不愧當過警政署長,案情這麽快就有進展。”

歐米歐一開口,我幾乎確定他又要揶揄了。三重大火6死,懷疑案情不單純,播一天侯友宜談話,電視新聞標題也是,盡是‘人為縱火’加問號;我都受不了,何況歐米歐。


三重的案子啊?有什麼進展?

“因為他們一直提到人為縱火,顯然已經排除鼠為、牛為、虎為、兔為、龍為、蛇為、馬為、羊為、猴為、雞為、狗為、豬為縱火……。”

火災嘛,有這麽多可能性?

“當然,前陣子蔡英文台北住家一帶大停電,嫌犯不就是老鼠?所以啊,警方厲害,媒體也厲害,雖然只是懷疑人為縱火,其實至少已排除12生肖縱火。”

我看是贅詞吧?‘縱火’就好,何必加‘人為’?

“也許,但不能排除警方和記者已經努力辦案。像目撃,當他們堅持是現場目擊,就是排除遠端監控的目撃。能2個字,他們堅持4個字,一定有原因。”

所以,‘附近鄰居’也一定不是樓上樓下鄰居,更不是遠方鄰居?

“是,當記者提到黒道流氓,他一定是想告訴閲聽者
:不是白道、紅道、藍道流氓。我只能説,喜歡用贅詞贅字的,都是特别深入、特别努力的記者。”

算了,贅詞贅字而已。

“不,記者都説要報導真相,如果無法精確描述,就没有真相,除掉贅詞贅字,只是運用文字的基本動作,不能不講究。”

知道了。別生氣,我把你的講義再整一次吧:

□□

‘展開抗爭’就是‘抗爭’、
展開規劃’就是‘規劃’、
展開圍捕’就是‘圍捕’、
‘開始動工’就是‘動工’、
‘著手進行’就是‘進行’、
‘進行拆除’就是‘拆除’、
‘進行偵訊’就是‘偵訊’。

兩個字可以表達的,不必4個字,這就是精簡;被精簡掉的字或詞,就是贅字、贅詞。

□□
‘提出建議’就是‘建議’、
‘提出檢舉’就是‘檢舉’、
‘提出警告’就是‘警告’、
‘提出說明’就是‘說明’。

‘建議、檢舉、警告、說明’都可以是動詞,如果一定要寫‘提出建議’,就是把‘建議’當成名詞,例如‘他在會中提出3項建議’。

‘提出說明’不只可以簡為‘說明’,更常是1個‘說’字。
 
□□
‘給予協助’就是‘協助’、
‘給予譴責’就是‘譴責’、
‘加予毆打’就是‘毆打’、
‘加予說明’就是‘說明’、
‘予以拆除’就是‘拆除’、
‘予以答復’就是‘答復’。

‘給予、加予、予以’都是贅詞,除非把‘協助’當成名詞,像‘給予特別的協助’。

‘給’和‘予’也同義,能不重複更好。

□□
‘發生擦撞’就是‘擦撞’、
‘發生口角’就是‘口角’、
‘受到灼傷’就是‘灼傷’、
‘下手行搶’就是‘搶’、
‘簽訂合約’就是‘簽約’、
‘發布通緝’就是‘通緝’、
‘發出通知’就是‘通知’、
‘感到灰心’就是‘灰心’、
‘召開會議’就是‘開會’、
‘憤而怒責’就是‘怒責’、
‘前往現場’就是‘到現場’。

□□
◆不必依法
‘警方依法移送’、‘檢察官依法起訴’、‘法官依法判決’、‘縣政府依法公告’。

◆不必正式
‘活動在開幕式後正式展開’、‘檢察官正式提起公訴’、
‘停車場正式啟用’。

◆不必親自
‘縣長親自主持’、‘議長親自參加’、‘消防局長親自到場指揮’。

◆不必特別
‘某校特別舉辦寫生比賽’、‘縣長特別表示感激’、‘某立委特別為此說明’。
 
這些贅詞的誕生,通常是記者捧場太惡心。

同類的還有‘運動會熱烈展開’、‘動土典禮隆重舉行’、‘警方迅速趕到現場’、‘警方正積極偵辦’、‘消防隊全力灌救’。

警方當然要‘迅速’趕到現場、辦案當然要‘積極’,消防隊救災當然要‘全力以赴’;贅詞在哪?
 
□□
‘頗為驚訝’就是‘很驚訝’、
‘相當憤怒’就是‘很憤怒’、
‘甚表遺憾’就是‘很遺憾’、
‘十分高興’就是‘很高興’。

這雖是‘文言’和‘口語’的另一比較,‘很’這個字,也很容易是新聞中的贅詞。因為,記者觀察受訪對象,如何分辨‘很憤怒、很驚訝’?或者,對方只是‘憤怒、驚訝’?

我建議,不如描述採訪對象怎麼‘憤怒’,寫他‘罵髒話、扔杯子’,比直接說他‘頗為憤怒’、‘相當憤怒’、‘甚為憤怒’要有臨場感。

□□
‘目前’就是現在、‘正’也是現在、調查‘中’還是現在;‘警方目前正調查中’,‘目前’、‘正’和‘中’,挑一個就好,寫成‘警方正在調查’,或是‘警方調查中’。

如果寫‘目前仍由警方調查’,‘目前’也是贅詞,寫‘仍由警方調查’即可。

這類贅詞還有
◆從2010年起,歐米歐終於奮發圖強。
‘從’和‘起’擇一即可。

◆除甲、乙之外,還有丙涉案。
‘除’和‘之外’擇一即可。

◆他不僅吸毒,而且還常搶銀樓。
‘而且’和‘還’擇一即可。

◆他搶銀樓,得手超過4000萬元以上。
‘超過’和‘以上’擇一即可。

◆警方研判,銀樓搶匪至少3人以上。
‘至少’和‘以上’擇一即可。 

◆3名銀樓搶匪中,竟有2名未成年少女。
‘少女’就是未成年人。

◆歐米歐說,搶銀樓的,最好都是年滿20歲以上。
‘年滿20歲’和‘20歲以上’擇一即可。

◆現年60歲的歐米歐得知少女搶銀樓,竟發表前述謬論。

‘現年’2字,是多數人不易察覺的贅詞。因為,‘去年59歲的歐米歐昨天說’,是更不可思議的寫法。


2016.0323。維基百科圖。

新聞台131:馬英九,蘇報,民國日報

鄒容吾小弟,被髮下瀛洲。
快剪刀除辮,乾牛肉作餱。
英雄一入獄,天地亦悲秋。
臨命須摻手,乾坤只兩頭。
鄒容未及弱冠就負笈日本,披髮投身反清的革命運動,剪辮子以示決心,忙到只吃乾糧。章太炎以為和他都要被砍頭了,許諾小老弟攜手赴難。

這‘獄中贈鄒容’,中國國民黨必有史料;他們1903年因‘蘇報’案,被清廷告到上海租界。鄒容判刑2年、病死獄中;章太炎判刑3年,出獄即被安排逃往日本,還到台灣的日系報社工作。

1919年,國民黨人經營的‘民國日報’,也被安福系掌控的北洋政府告到上海租界,雖是‘詆毁大總統’的重案,最終獲判無罪,只有象徵性的罰款。

國民黨搞媒體宣傳有一套,旗下報紙曾先後被清廷和北洋政府告到上海租界;來台灣變得不長進,近年卻是國民黨籍總統頻告新聞人。

網路時代,‘蘇報’和‘民國日報’的背景資料,就於文末連結,煩請自便。

我只是感慨,國民黨的‘革命’功績既然和言論自由大有關係,怎麽最終走了回頭路?

政客們收受法律許可外的政治獻金,我們新聞人都知道是‘常態’。

馬英九競選總統時,他或陣營内的其它人士,有没有收受這類獻金?很多新聞人私下都説‘可能有’,但會加一句‘無從證明’。

這就是我們的悲哀。

我完全不相信記者和媒體能‘報導真相’。實務上,即便報導最最單純的‘甲車撞乙車’,絕對只是真相的一小部分,不是全部的真相。

Laws are spider webs through which the big flies pass and the little ones get caught.

巴爾扎克在1838年的‘紐沁根銀行’説:“法律就像蜘蛛網,大的昆蟲飛過去,小的卻留在上面。”他這小説原是批判金融犯罪,但描述了法律的困境。

我覺得新聞報導也是:遇到缺乏法律證據支持的‘真相’,記者和媒體也只能裹足不前,聽任諸多大惡遂行。

政客收受違法政治獻金,再於立法或行政圖利財團或商家,為害不大嗎?台灣没有嗎?

高調喊著‘報導真相’的媒體和記者,有能力挑戰法律和道德的限制嗎?

當馬英九告了周玉蔻、陳敏鳳等資深新聞人,我們圈内竟也有人幸災樂禍。我甚至不必談‘内容’的真偽,光是明知可能挨告而堅持‘報導’,我就差她們一大截。

我們當記者的,不必也不能拿‘可能挨告’當擋箭牌,理應‘該報導就報導’,管它新聞和言論自不自由。

因為,一個珍惜‘言論自由’的良善社會,司法自會用盡手段來保護媒體和記者,政治人物更應忍受任何輿論都不可避免的負面效應。

在目前的台灣,這當然是幻想,但它真實發生的可能性,卻比‘報導真相’來得高。

國民黨和馬英九錯失了珍惜‘言論自由’的機會,我只能繼續幻想民進黨和蔡英文了?


1,維基百科,蘇報案
https://zh.m.wikipedia.org/zh-tw/%E8%8B%8F%E6%8A%A5%E6%A1%88

2,劉典,報社戲弄大總統
http://b5.secretchina.com/news/13/03/01/488087.html?%E5%A0%B1%E7%A4%BE%E6%88%B2%E5%BC%84%E5%A4%A7%E7%B8%BD%E7%B5%B1:%20%E8%BD%9F%E5%8B%95%E6%B0%91%E5%9C%8B%E7%9A%84%E8%AA%B9%E8%AC%97%E6%A1%88(%E5%9C%96)

3,新聞台114:反脣相稽與腹誹之罪
http://omeosad.blogspot.com/2016/01/114.html?m=1

2016.0321。維基圖:羅丹的巴爾扎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