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

新聞台135:稿費

記者應該認識鄭譯,因為他確立了稿費制度。

他其實是個痞子,年輕和楊堅同學,彼此在政治上扶持。楊堅當了隋文帝,他的官職時大時小,和他三番兩次出事有關。

某日,隋文帝又要讓他當高官,當場要内史令寫任命狀,宰相高熲調戲説是‘毛筆太乾’。鄭譯説他為官清廉,没錢‘潤筆’;隋文帝大笑。

此事見載於‘隋書’,是正史。鄭譯當然不清廉,所以隋文帝才大笑,但他的‘潤筆’説,至少在唐宋衍為慣例,官員升任新職都會饋贈起草詔書者。

潤筆,因此就是稿費。

以文字記者為例,每個月有固定薪資,工作內容就是採訪新聞兼撰稿,這部分的稿件是‘報導’,没有稿費。

‘報導’之外,人物專訪、側寫、評論都有稿費。文字記者有時也拍發相片,如果見刊,同樣有稿費。

由於已有薪水,報社給記者的稿費向來不高,每個月能有正薪的五分之一就不錯了。但也有很能拍照或寫特稿的記者,稿費可達兩三萬元。

記者的稿費通常不隨薪資,而是另外給付;據説,這是滿足記者們對於‘私房錢’的需求。

三十年前我曾得知,某位新聞前輩過世,辦公桌抽屜竟有大叠稿費單和鈔票。大家心知肚明,稿費至少可以拿來消夜、喝點小酒。

王維在長安任官,有人敲門要送禮,他從屋内高聲説:“大作家在隔壁。”

王維隔壁住的是王璵,愛幫富貴人家寫碑銘或捧場文章,賺錢兼賺名聲,還當上宰相。唐代稿費賺最多的,當然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愈。

‘潤筆’是稿費,所饋贈的財物統稱‘人事’。皇帝常叫韓愈替功臣寫碑文,對方家族就給韓愈送‘人事’,他也一本正經,上書皇帝請示可不可以收。

韓愈稿費賺到飽,在長安蛋黄區建‘城南别墅’ 。有個狂傲詩人叫劉叉,吃喝韓愈一陣子,還自取黄金數斤走人,放話説:「此諛墓中人所得,不若與劉君為壽。」白話就是韓愈捧死人賺錢。

記者,就是不能也不該賺很多錢。薪水之外,稿費其實也没什麽好指望的。

2016.040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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