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

新聞台019:殺鳥

有些朋友知道我和葛雷哥萊畢克有點牽連,不大不小的事。他在“羅馬假期”演記者也是小事,“梅岡城故事”裡演律師才是大事,和我們記者的牽扯就複雜多了。

2004年,美國電影學會評選“AFI百年百大英雄與反派”,畢克扮演的律師亞惕·芬鵸,力壓詹姆士·龐德和印第安那·瓊斯,拿下英雄榜榜首。

“梅岡城故事”原著出版於1960年;隔了55年,今年7月14日要推出續集,是文化界和法律界的大事。

這50多年來,“梅岡城故事”一直被司法人頌揚,3年前暢銷小説“黑色辯護人”也向它致敬。原因就是畢克飾演的白人律師,在嚴重種族歧視的小鎮,挺身為黒人強暴案被告辯護。

“梅岡城故事”,To Kill a Mockingbird,直譯是‘殺死一隻仿聲鳥’。Mockingbird也稱反舌鳥,很能學其它鳥的叫聲,人云亦云大喧鬧時,常成怪罪對象。這書的書名也有錯譯的,先已無辜殺死知更鳥。

人云亦云啊,仿聲鳥還早呢!有一種名為‘秦吉了’的鳥更厲害,真的能講人話。
牠又稱‘了哥’、‘吉了’、‘結遼’,產於陝西故稱秦。但元代伊士珍説,牠替戀人傳信,有天突然冒出一聲‘情急了’,因而得名。

秦吉了,據稱比鸚鵡更能言語,聲音也較粗;有人說是九官鳥,待確認。唐代李白‘安得秦吉了?為人道寸心’,是寫給太太的,講的是情話;更多詩人認為,秦吉了講政治話。

唐代白居易愛誇他家鸚鵡陪他吟詩,卻希望秦吉了以牠的能言,在帝王面前替人伸寃:“秦吉了,人云爾是能言鳥, 豈不見雞燕之冤苦。吾聞鳳凰百鳥主, 爾竟不為鳳凰之前致一言,安用噪噪閑言語。”

南宋辛棄疾看到的,是一堆秦吉了圍在皇帝身邊,自己卻是學不來講好話:“學人言語,未會十分巧。看他們,得人憐,秦吉了。”

各位,從葛雷哥萊畢克到秦吉了,我承認太扯了。但,他飾演的律師為什麼拿下英雄榜首?是他跳出來對抗不公不義啊!律師能,記者為何不能?

為什麼殺死仿聲鳥,歴來解析不一;我覺得,牠只是無辜的代名詞。但我聯想的秦吉了,牠應該為人伸寃,卻也有依附既得利益一方的;這就像記者了。

種族歧視,是美國內戰之一。我講的是廣義的文化戰爭,以下舊文正是我今天胡扯的目的。記者真的很不同,他不必挺身而出,卻是無役不與。

這些戰役,包括代理孕母、墮胎、安樂死、同性婚姻、通姦與性交易(除罪)、軟性毒品與槍枝(合法持有)、指紋與DNA(建檔與否)、監視器(VS.隱私)、網路行為(完全保護)等等。

這些議題有隱性、顯性,在台灣所形成的戰爭氛圍也濃淡不一。但我觀察,除了‘槍枝能否合法持有’悖逆台灣民情,我所列舉的其它議題,都在新聞中忽隱忽現。

我不是新聞學者,無法和同業論辯,但實務經驗告訴我,我們沒有能力、也不應該,在這些個別議題的文化戰爭中選邊站。

有些記者朋友也許會說:“我沒有啊!”那麼,容我舉個反證:當政府或警察機關宣布要加裝監視器時,多數記者不是每次都搖旗吶喊,只差沒舉雙手雙腳贊成?

我不相信會有客觀報導,‘選邊站’因而是記者永恆的試煉,先不搖旗吶喊,或許就不會常常站錯邊。當然,最好還是站在葛雷哥萊畢克這邊。

圖為“To Kill a Mockingbird”及下月即將問世的“Go Set a Watchman”,作者都是哈坡李,爸爸是小鎮報紙編輯兼記者,她也算公民記者,訪談殺人犯的“冷血”,她是主要參與者。

2015.06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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