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

新聞台049:古代記者很自由

宋代有小報名為“新聞”,設有記者,官員升遷貶黜的消息比官方的“朝報”快,還敢捏造皇帝抓了宰相,理學家朱熹也被説成‘扒灰’,言論自由的程度令人咋舌。

小報流行於北宋末年及南宋,先聊北宋徽宗的八卦。

他曾罷了蔡京這名貪官,卻又重用為相,某日某小報刊出皇帝把蔡京一夥下獄的假消息,等真相大白,報紙已由京城流傳到全國各地。

宋徽宗也曾私探名妓李師師,詩人周邦彥急忙躲到床下。

這軼事,大家都從周邦彥的詞作去推敲;但我相信,當時的小報都敢捏造諷刺新聞了,不會放過這様的素材。

南宋秦儈和蔡京一樣誤國,小報自然要搞他幾下,某日便報導他被宋高宗駡哭的假新聞,讓他丟人現臉。

朱熹被小報纏得更緊,除了指控他和媳婦有曖昧,還扯到軍妓嚴蕊差點被他誤殺,幸好岳飛之子岳霖重審判無罪。

這幾則散見於網路,我還在追查原典,但宋代小報之流行,已沒有疑義。

南宋趙升“朝野類要”:(朝報)日出事宜也。每日門下后省編定,請給事判報,方行下都進奏院,報行天下。其有所謂內探、省探、衙探之類,皆衷私小報,率有漏泄之禁,故隱而號之曰新聞。

門下后省是門下省的次級機關,編了官方“朝報”讓長官判行,地方駐京官員再把報紙傳於天下。

至於‘內探、省探、衙探’,就像現今跑總統府、行政院、部會的記者。

南宋周麟之著有“海陵集”,提到奏請皇帝‘禁小報’時,自然批評小報之禍害:

“今日某人被召、某人被召罷去、某人遷除,往往以虛為實,以無為有。朝士聞之,則曰已有小報矣;州都間得之,則曰小報已到矣。

“他日驗之,其說或然或不然。使其然耶,則事涉不密;其不必然耶,則何以取信?此於害治雖若甚微,其實不可不察。臣愚欲望陛下深詔有司,嚴立罪賞,痛行禁止。”

類似奏請皇帝宣布報禁的,還見於“宋會要輯稿”之‘刑法’篇,屬官方文書。例如,南宋孝宗時就有大臣上奏:

“匯來有司防禁不嚴,遂有命令未行,差除未定,實時謄播,謂之小報。始自都下,傳之四方,甚者鑿空撰造,以無為有,流布近遠,疑悟群聽。

“且常程小事,傳之不實,猶未害也,倘事乾國體,或涉邊防,妄有流傳,為害非細。乞申明有司,嚴行約束,應妄傳小報,許人告首。根究得寔,斷罪追賞,務在必行。”

資料顯示,南宋高宗、孝宗曾接納臣子意見,防制官方消息被小報得知,也受理民間檢舉小報。

但,幾位趙先生畢竟沒有下達全面的禁報令,否則歷史定有明確紀錄。這也間接證明,900年前的言論很自由。

“宋會要.刑法”還述及當時小報盛況,一併轉錄如下:

“近年有所謂小報者,或是朝報未報之事,或是官員陳乞未曾施行之事,先傳於外,固已不可。至有撰造命令,妄傳事端,朝廷之差除,台諫百官之章奏,以無為有,傳播於外。

“訪聞有一使臣及合門院子,專以探報此等事為生。或得於省院之漏泄,或得於街市之剽聞,又或意見之撰造,日書一紙,以出局之後,省部、寺監、知雜司及進奏官悉皆傳授,坐獲不貲之利,以先得者為功。

“一以傳十,十以傳百,以至遍達於州郡監司。人情喜新而好奇,皆以小報為先而以朝報為常,真偽亦不復辨也。”

2015.07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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