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

新聞台045:誰說要守法?

我告誡年輕公民記者,不要利用新聞報導來鼓吹守法。記者,有時也必須不道德、不守法。

有些政客説‘惡法亦法’,但哲學和法哲學長期就有另一派説‘惡法非法’。如果惡法非法,記者不守惡法又何妨?

‘惡法亦法’是指法律形式的合法,但‘惡法非法’更要求法律內容的合理。

如果一群道德可議的人制定了惡法,守望社會的記者還鼓吹大家守法,不就成了幫兇?

其次,記者面對惡法,如果無法善盡責任、善用力量,去對抗、去推翻,那叫什麼守望社會。

別問我記者如何分辨惡法、善法。因為當記者的,只要不依附權力,就是會知道如何分辨善惡。

我還説,記者有時必須不道德、不守法,因為一定存在這種極端的採訪情境。

有一秘密文件能證實總統出賣國家,不及時揭露的話,2300萬人恐將淪為奴隸。如果侵入某處辦公室可取得文件,我對年輕記者説:做吧!

別問我記者何時可以不道德、不守法。因為這有點是情境倫理的範疇,必須在不同情境做不同判斷。

我也告訴年輕記者,‘道德’如果是A,那麼-A不是‘不道德’。在道德與不道德之外,還有很大的領域‘無關道德’。

記者必須相信,自己的採訪行為通常是中性的,無關道德。

我也常引美國神學家尼布爾名著‘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社會’,對年輕記者説,群體的不道德是顯而易見的,例如以死刑殺人,教育軍人殺人。

但做為個體的每個人,仍有可能道德,也應該努力成為道德的人。記者之守望,終極目標在每個道德的人,不是那個或這個不道德的社會。

我不太談什麼新聞自由。記者,必定有顆自由之心;心之所向,無處不自由。

2015.07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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