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

新聞台047:新聞自由

教育部告記者,為什麼就侵害新聞自由?沒有啊,它算個屁!

教育部目前只能是不尊重新聞自由,還不夠格侵害新聞自由。

在0724這個案例,如果司法最后判定記者有罪,我才堅定認為國家侵害新聞自由。

反過來,如果現在認定教育部侵害新聞自由,記者就提告甚或聲請釋憲啊。

指控教育部犯罪,不等於它在法律已犯罪。它不尊重新聞自由,是犯了道德罪。

另有新聞同業公開自省:“記者也不能違法。”錯,記者和任何人一樣,都可以違法。

記者為了採訪戰爭可以不惜性命,真有需要,哪還在乎法律和道德!

違法就接受法律制裁,但記者可以違法,有時就必須違法。

新聞自由是國家要保護的,我們當記者忙於採訪,哪有太多心力爭這東西?

我們一次又一次,用採訪行為去踩紅線,去衝撞,這就是捍衞新聞自由。

除了不公不義的司法,只有我們當記者的自我限縮,才可能侵害新聞自由。

2015.07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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